本报讯(赵 杨)为确保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7月13日至7月24日,吉首市人民法院组建两个专项行动执行团队,远赴西藏拉萨和山东聊城、泰安、济宁4地市10区县市,开展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顺利执结案件26件,及时维护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的胜诉权益,化解了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积案。
此次专项行动,湖南高院共向吉首法院指定执行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申请执行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纠纷等26案。7月15日,该院一组执行团队在山东聊城市、泰安市、济宁市等3市开展专项行动。执行团队分为5个执行小组,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分别到当地法院、公安、交警、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被执行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居委会等处,走访调查26案34被执行人信息情况、财产状况。经过6个工作日,执行团队在阳谷县、茌平县、临清市、东平县等地人民法院的鼎力协助下,共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4万余元、拘留被执行人4人、查封被执行人房屋2套、查封泵车4辆、查封小车1台。7月19日,通过当地车管所调查车辆号码,发现一被执行人泵车行车轨迹,后经现场核实该泵车系套牌为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物,该团队负责人经湖南高院授权,在临清市人民法院协助下,成功协助汉寿法院扣押泵车1台。
7月17日,另一组执行团队前往西藏拉萨市,在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找到并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原价440余万元的泵车1台,施工公司财务协助扣划该被执行人工程款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