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阙志明 通讯员 龙艳君 杨 昭)日前,凤凰县人民法院协助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圆满执行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顺利在该县保全扣押一辆红岩牌货车,依法保障了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高安市奋发汽运有限公司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保全人张某逾期拒不支付车辆分期款,江西省高安市奋发汽运有限公司遂向高安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高安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保全申请人提供的车辆GPS定位发现该车辆在湖南省凤凰县竿子坪镇某砂场,便与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协调,该局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与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起赶至车辆所在地。
经过两地法院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保全人张某终于主动配合执行法官将被保全车辆安全驶离砂场,至此该起协助执行案件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