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丁 丹 林 昀 张红军)近日,永顺县公安局处理一起冒用他人手机信用卡账户消费案件,涉案人王某被处拘留3天惩罚。
8月4日22时许,永顺县灵溪镇董女士再次收到一条44元消费提醒的短信,引起警觉。自己不曾消费,却无故出现消费提醒,怎么回事?同样的怪事出现在几天前,董女士手机上当时也收到一条消费20元的短信,但在几分钟后,20元便按原路径返还了。由于当时工作繁忙,钱也没丢,董女士便没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8月4日同样的意外再次出现,董女士不得不怀疑事有蹊跷。
经仔细回忆,董女士想起自己的信用卡曾与原先的手机绑定,在朋友的帮助下,董女士找到了回收其手机的王某,并报案。
据了解,王某是张家界人,在永顺县从事二手手机回收生意。在永顺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王某交代,其回收董小姐手机后,用该手机点过一次20元外卖,发现付款账户并不是自己后慌忙退单。后见未曾有人来找,便抱着侥幸心理再次点了44元外卖。办案民警介绍,王某之所以能够不需密码直接在手机上使用董女士的信用卡消费,是因为董女士在以前的手机信用卡上开通了小额免密功能,这是一种不需要输入密码和签名就能完成支付的功能,单笔限额为1000元,手机被王某回收后,手机上的信息和功能没有清除,就让王某有了可乘之机。
警方提醒,持卡人开通信用卡小额免密支付功能一定要谨慎,信用卡丢失或交易异常时,要及时挂失,以防被盗刷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旧手机出售前,为确保个人信息不泄露,建议大家把重要数据备份后,到正规的手机回收机构或者正规的手机维修中心,对手机进行刷机,将内部数据进行彻底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