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小波)今年来,州民政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保障基本兜底线,把兜底保障工程纳入“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规范管理服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各县市低保提标,8县市农村低保标准均超过3600元/年,1-7月全州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200.11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08606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22350.69万元。截至7月,全州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9313人,8县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达到459元/月,1-7月累计发放资金9724.7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336元。
特困供养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全州有城市特困人员202人,1-7月累计支出基本生活费87.15万元,基本生活费标准平均为7834.5元/年;农村特困人员12694人,1-7月累计支出基本生活费4289.9万元,基本生活费标准平均为5437.5元/年。超过年初制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不低于7200元/年和4500元/年目标。
孤儿保障扎实有力。截至7月,全州共有孤儿1487人,其中机构集中供养孤儿389人、社会散居孤儿1098人,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和800元,1-7月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1089.3万元。
临时救助规范有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1-7月全州累计临时救助 1168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35.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86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802.6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全面完成。我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目前全州有困难残疾人39670人,重度残疾人35818人,1-7月累计发放3323.2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