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1、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湘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湘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2、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逐年增加:符合领取条件者,2018年,每人每月55元;2019年起,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3、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其他补贴、津贴是否能够重复享受?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
二、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1、哪一类残疾人享受全额代缴最低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6-59岁纳入特困供养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由县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
2、哪一类残疾人享受部分代缴最低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6-59岁全额代缴以外的其他缴费困难的残疾人,由县市人民政府为其部分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
三、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哪一类残疾人享受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特困供养和重度持证残疾人,由相关部门为其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哪一类残疾人享受部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非重度残疾人,由相关部门为其代缴5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非重度残疾人、低保非建档立卡非重度残疾人、其他非重度残疾人为其代缴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政策
1、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能享受到哪些教育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对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将6-14岁残疾儿童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高中教育阶段:对残疾学生补助1400元/人/年;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是残疾人)补助1000元/人/年。
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大学生一次性资助: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6000元/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不论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一次性均按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