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城支行申请执行张善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张善明的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吉首市镇溪办事处香园路19号房产(吉房权证镇字第00049689号),起拍价40万,保证金8万,每次增价幅度4000元。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张善明。
拍卖机构: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 taobao. com)。
联系电话: 0743-8677370 (张)
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吉首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