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国胜)近日,笔者从花垣县民政局获悉,2014年至2019年,该局累计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4.3亿元,筑牢社会兜底“五个一批”工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助力花垣县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高质量顺利完成脱贫摘帽目标。
按照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健、残联、各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兜底工作,并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指挥部和部门联席会,建立强大的组织基础。2014年到2019年,该县出台了《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开展“就急难”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多个制度、办法和实施意见,为开展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夯实政策基层,提供制度保障。
花垣县坚持兜底工作认定程序“严”、对象认定“准”、档案管理“细”。程序上要求“本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审批结果公示”。认定上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入户调查责任制度。管理上按照按乡镇和村(社区),把档案进行细化分类,统一标准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安排专人管理。
按照“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原则,花垣县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结算。2014年以来,发放农村低保179.3102万人次24321.9767万元,发放城市低保36.7113万人次9984.7649万元,医疗救助20.1568万人次 3861.187万元,五保供养8.7155万人次3862.652万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567.03万元。从2016年起,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51.8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