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怀岸
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
——— 沈从文
一
我外公第一次杀人是在完全无意识下进行的。但他最后一次杀人却是经过精心准备,可以说是处心积虑地要杀死这个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要说一个人杀死自己并不难,简直太容易了,只要他下定决心不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在我们那里,那些年也确实每隔不久就会有一个人自己弄死自己,方法多得很,上吊、跳崖、投河、撞墙、吞鸦片、咬舌头、抹脖子等等,不一而足。每一种方法都简便快捷,易于实施,而且没有多少痛苦,但我外公却不屑于凡此种种,他心里一定认为这些死法太平淡无奇,死得像阿猫阿狗一样,死得不壮烈,不足以撼人心魄。
这样的死法跟他的身份不符。
外公给自己设计的死亡方式其实非常地简单,就是难以实施:一粒子弹穿透胸膛!外公要的是一种轰轰烈烈的死。更准确地说,他是要死得像一个军人的样子。外公曾经是军人,他到死都认定自己是一个军人!
军人有军人的死亡方式。
军人最好的归宿就是战场,战场湮灭一个军人的肉体,成就一个军人的光荣和辉煌。没有死在战场,是我外公此生最大的遗憾,新政权成立后再没战场可上的外公只能选择让一粒子弹穿透胸膛,舍此别无他途能让他死得像军人的样子。
子弹是现成的,外公随时随身地带在他的身上,可是他找不到枪。不仅找不到一把真正意义上军人用的手枪或者是步枪,甚至是他小时候打猎用的那种自制的土枪也找不到。那时新政权刚刚成立没几年,政府正在我们这一带大力地剿匪和拼命地镇压反革命,每家每户的猎枪都自动上缴或者是被搜查上去了,以至于坡地上的野猪、土獾、白面(果子狸)、狐狸成群结队,玉米花生年年几乎没得过三成以上的收成,就是寨子中央的稻田里也常有野猪、土獾、狐狸出没,把庄稼拱得稀巴烂的。那些野东西大摇大摆地走在田埂上,像放养的鸡鸭一样步履从容。新政府可能也是没有办法,那时我们那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在做土匪,或者曾经做过土匪,稍一不慎这些人就会拖枪集结,呼啸山林,以至于后来还规定了铁匠铺里打造任何一件铁器都得向工作队汇报。外公一定很后悔没有在来猫庄时偷偷地带一把手枪过来,悄悄地埋在木屋的奠基石下或藏在屋梁缝里。
我见过外公那粒子弹。
那是一粒黄得耀眼的圆锥形的东西,差不多有一寸长。确切地说,它不是一粒真正意义上的子弹,只是一粒弹头。作为一粒子弹,它已经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刻完成了它的使命,从枪膛里射出去了。但外公还是把他叫做子弹。我不可能明白外公把这粒弹头叫做子弹的真正用意,因为那时我太小了,才五六岁,对整个世界既感到新奇无比又显得懵懂无知。我不是一个早熟的孩子,甚至根本就分不清子弹和弹头的区别,我只知道这粒黄得发亮的东西跟枪有关,能杀死人。我还知道外公相当地喜欢这粒子弹,除了我谁也没有见到过它,包括我外婆和我母亲。人们都不知道他身上带有这么一粒子弹。外公常常只在没人的时候把玩这粒子弹,他有时候把它静静地放在掌心里欣赏,有时候又紧紧地攥着它,攥得满手是汗,有时候还会把它拋向空中,然后再稳稳地接住它。这多半是在天气晴好,有强烈的阳光,而外公又是坐在他家院子的土坪里时。那粒子弹升空后在阳光里会幻化出许多道七彩的光芒,格外耀眼。起初我和外公一起随着子弹的运行轨迹盯着看,但子弹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后那些七彩的光芒就会霎时散射出来,我就得赶紧闭上眼睛,等我睁开了眼,看到子弹已经静静地卧在了外公的手心里,像睡熟的婴儿一样安静。
这让我感到莫名地惊诧。
更多的时候,外公是把这粒子弹拿在手里反复不停地掂量,让它在他的掌心里不停地颠簸和舞蹈。若是单手的话,那一定是右手,他有时也用双手来颠簸,让这粒子弹从右掌心里跳到左掌心里去,然后再从左掌心里跳回右掌心里来,乐此不疲。外公这么掂来掂去的当然不是为了好玩,他不是一个孩子,玩只是手段,肯定不是目的。我曾经问过外公,一粒子弹有什么好老掂来掂去的?外公神色凝重地告诉我,他那是在称那粒子弹的重量。说的时候他的两只本来显得空洞茫然的眼睛会突然闪烁出雪亮的光芒,但他的脸上却像挂着一副千斤重的石磨,沉沉的,一派庄严肃穆。
说完,外公又会自言自语地问:
一粒子弹到底到多重?
我以为外公是问我,就摇头说不知道。
外公又把子弹在手心里颠簸起来,掂量了几下,眼睛里的光芒渐渐地黯淡了下去。
你可以用秤称一下,我比划着提醒外公。
没那么大的秤,外公也摇了摇头。
我不解地给他打手势,为什么呀?秤什么都能称的。
一粒子弹就是一条人命,外公叹息了一声,傻孩子,人命能称吗?
我就呆呆地望着外公。
外公的话我更是不懂了。大人们说的话有时候高深莫测,有时候又是莫名其妙,我没少领教过,也就不去多想外公这话是什么意思。就是想也是想不明白的。
外公在把玩这粒子弹时常常是一玩就玩着迷了,一个上午或者是一个下午就坐在土坪上,一动都不动。但只要四周稍微一有响动,外公就会把子弹迅速地收藏起来,动作相当地麻利,看不到一点老年人的迟钝。只有一次,外公玩得实在是着迷了,驻猫庄工作队的向队长推开院门进来时,他正把那粒子弹抛向空中,子弹在上升的过程中向队长已经走进土坪里来了,外公要是再用手接住的话,那肯定就得暴露,但他却没有一点的慌乱,镇定地一张嘴,仰头间就让子弹准确地落入了他的口里。
向队长只觉得眼前一花,惊奇地问外公,你那是什么东西呀,嘿嘿,有点花眼睛呀?
外公平静地说,是一粒蚕豆。
说完还嚼得嚓嚓作响。
是吗?向队长将信将疑的,却也不再追问了。
我就是从那天起十分地崇拜外公的。我佩服外公的镇定、机智,也佩服他的敏捷的身手。我那时已明显地感觉到了外公是有什么来历的,我觉得外公的这些本能仿佛是与生俱来的,他不可能是一个跟我们猫庄大多数老头儿一样的平凡的老人。但对于外公的身世,在我们猫庄却是没有一个人知晓的,除了我外婆和我母亲。猫庄人只知道,外公一家是解放前从几百里外的一座县城里搬来猫庄的。外公一家初来猫庄时就告诉人们他们以前是住在几百里远的一座县城里,在那里他们家既没有深宅大院,也没有店铺佣人,只是住在下河街的一栋破房子里,外公给船老大当水手,外婆帮有钱人家缝缝补补,一家人以糊口度日。既然唯一的女儿嫁到了猫庄,就过来帮亲住,人老了,没力气吃水上饭了,又没积蓄,只能涎着脸皮投靠女儿女婿养老送终。包括对我父亲也是这样说的。猫庄人也都深信不疑,外公长着一副粗膊长腰,身体结实,脸是古铜色的,全身的皮肤也是古铜色的,一看就知道没少日晒雨淋过,我外婆虽然生得小巧美丽,却穿得十分朴素,常年只有两件细花满襟衣替换,看不出她过过富裕日子的痕迹。而且他们是在没解放就搬来了,那时城里还是有钱人的天堂,猫庄人相信外公一家真要是什么城里的有产阶级就不会把女儿从城里嫁到乡下来了,更不会从城里搬到乡下来住,世界上连老鼠都不会从米桶往糠桶里跳,更何况是人。我外公和外婆看起来也不像是一对傻子。
至于是哪一座县城,他们也不说。
其实这一切都是假象,是外公早就拟好了的说辞。我外婆和我母亲不过是按他教好了的背诵给别人听罢了。至于他们为什么不说是个从哪个乡下来的,我想这就是外公的聪明之处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举止动作,还有生活习惯总是不同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反而让人生疑。
关于外公外婆的身世,后来我才晓得就是我母亲知道得也不多。外公常年在外行军打仗,他长到十八岁前还没跟他父亲呆上过十八个整天。至于外公的种种经历,有许多甚至连我外婆也是不知道的。至少,我外婆知道的不会比我更多。
我之所以能够知道这些,是外公亲口对我讲述的,到我能听懂他说话时,他都给我一一述说过。需要说明的是,不是他特别地信任我,也不是因为我年纪小,能够为他保密,而是因为我是一个哑巴。耳聋才会哑,这是常识,外公其实是以为我听不到他说的那些话的。我在两岁半那年害了一场伤寒夹痢疾的大病,病了整整半年,看过不少于一打的医生,吃了好几箩筐中草药,不晓得是吃错了什么药,病好后就再听不见声音说不出话了。全猫庄所有人都认定我成了一个哑巴,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我从四岁那年就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听力,只是一直把话说不圆,咿咿呀呀的。我是只哑不聋,而且因为只能听不能说,我的记性就特别地好,很多那时听到的东西至今仍还记得很清晰。
多少年后我才明白,其实外公并不是讲给我听的,他是讲给自己听的。外公这是在回忆。我现在也到了外公当时的年纪,但一直都在抗拒回忆,我坚信一个人开始不停地回忆,那就证明他已经老了,或者是他已经决定要死了。
外公显然是两者兼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