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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中篇小说连载

一粒子弹有多重

○于怀岸

十六岁之前,外公一直生活在离我们猫庄三百多里远的一个叫做塔沙的小山村里。那个地方属于凤凰县,跟我们猫庄不仅不同一个县份,中间还隔了两座县城。塔沙也叫做他杀,是一种土语,据说意思是有山有水的地方。在一条长长的峡谷里,一边是陡峭如同刀削的山崖,崖下有一条河流,河不大,当地人却把它叫做沱江,河水清澈得能见到河底的水草和游鱼,另一面也是大山,山势要舒缓一些,一座挨着一座,一座山下就是一个寨子,每个寨子都不大,也隔得不远,房子一律是青瓦的吊脚木楼,被河流连起来,像是遗失在峡谷里的一串黑珍珠。

当年的塔沙在峡谷里算是一个不小的寨子,有近百户人家。主要靠种地和打猎为生。外公家是整个峡谷里少有的富户,峡谷里两三万亩的土地,他家最少占了三分之一,家境殷实。外公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外老太,在外公六岁那年就把他送进了私塾。外公天资聪慧,过目不忘,但他对念书却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最感兴趣的是跟着塔沙人上山打猎。因此常常逃学去打猎。十一岁那年他就自己组装了一杆猎枪,扛起它满山满岭地寻找猎物,身后就跟着他的先生,一个翘着一撮花白山羊胡子穿一件灰色长袍细高干瘦的老头儿。老先生已经给我外老太告过多次状了,他们也吓唬过他,但无济于事,外公依然我行我素。外公是听不得山上野物叫的,一听到就溜出去了。他的那杆自己组装的猎枪就是上学也是扛在肩上的,听课时也要把它抱在怀里。老先生制止过他多次,但外公根本就是一个“不听讲”的孩子,老先生就只好一次次硬着头皮到我外老太那里告状。

老先生最后一次去找我老外太时,老外太生气了,说你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先生真管不了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吗?管不了干脆结账走人。那个私塾是我外老太出资办的,他有权随时可以更换一位先生。所以那位老先生只好跟在外公的屁股后面不停地劝说他回去念书。他手里拿着教板,是一块大山竹片,却从不敢落到外公手心里去。外公小名叫六一,也就是说他是在他父亲六十一岁那年出生的。我外老太一生中娶了不少于四房太太,生了不下十一个女儿,最后才在六十一岁的高龄上得来外公这一根可以传宗接代的独苗,可见外公金贵到了什么程度。我外老太把他捧在手里怕飞含在嘴里怕化,岂是先生能打的。在山上转了几圈,回来时,往往是外公还扛着枪,老先生却成了他的仆人,给他提着一大串野鸡、兔子、白面,甚至还有细小的连老猎人也打不着的麻雀,沉重得老先生不仅满头满脸汗水,腰也累弯下去了。而且这一弯就弯到我外老太解聘他时也没直起来。

回来后,就连先生也不得不承认外公将来必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猎手,他甚至直言不讳地对我外老太说,若是你舍得让六一去从军,他将来肯定能成为一位将军。

我外老太没说什么,狠狠地盯了老先生一眼。老先生赶紧噤声了,他看出了我外老太的脸上写满了对他唯一的儿子前途的忧虑。

外公就这样三天打猎两天念书,过得其乐融融的。换了好几个先生后,书也不念了。改朝换代不久凤凰县城里有了新式学堂,我外老太是个图新鲜赶时髦的人,剪了辫子后就把儿子送去了新式学堂,想让他接受新式教育,然后谋个一官半职。但第三天外公就跑回了塔沙,县城没野物可打,外公憋得发慌。

外公长到十六岁时,已经是塔沙远近闻名的一名优秀猎手了。这同他大少爷的身份有点不符,但却是事实。外公不但练就了一手百步穿杨、弹无虚发的好枪法,而且在奔跑、跳跃等等项目上也是无人能及的,据说现在的塔沙仍在流传着我外公奔跑起来能够活捉一只雄壮的公鹿。

外公十六岁这年的秋天,一伙土匪来塔沙抢劫。在那个年代,我们湘西到处都是土匪,凤凰县也不例外。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虽然塔沙家家户户都有猎枪,但没有谁想到过他们需要反抗,土匪一来他们就跑。外公一家也一样的,他们甚至比别人还要跑得快。因为土匪抓到他们家的任何一个人,那就是钓上了一条大鱼,是要一大笔赎金的。为此,他们家还专门请有几个更夫,更夫的主要职责不是打更报时,而是日夜呆在河崖的最高处负责望风,一有土匪来犯就鸣锣报信。大锣一响,全寨都听得见。土匪来塔沙也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从东就是从西,路沿着河岸。守在河崖上的更夫能尽收眼底,所以还从未失过职的。

每次大锣一响,不管白天黑夜,外公拔腿就跑,跑得比谁都快。我的年迈的外老太自然是不要他管,他有两个轿夫抬。

但这一次外公不想跑了。也许是这些年来每一年都要跑几次,这种“躲土匪”游戏他玩腻。也许是他的哪根筋拧了,倔脾气上来了。一个人人宠爱、娇生惯养的孩子总是脾气倔的。外公在那时就是属于这样的。总之他跑了一段路后就不想跑了,就在一家人的坪场上一屁股坐了下来,那个坪场里刚好放有一把竹椅,他就像走累了需要歇脚一样随便地坐在了椅子上,把他的猎枪放在膝盖头上。外公走到哪都是要带上他的猎枪的,包括装火药的水牛角和装铁马子的猪尿泡袋子。

寨子里的人都跑光了,外公就一直坐在他那家人的天坪上,双手抱着他的猎枪,一动不动。

半个小时后,土匪们来了。

外公说他第一次杀人比任何一次杀死一只野兽的距离都要近。大概还不到五米远。那家人的天坪有一截低矮的土墙,第一个被外公打死的那个土匪如果不是因为大意的话,他是应该看得到坐在天坪里的外公的,也能够看得到他手里有枪。但他就是大意了,大意的原因很可能是他曾多次来过塔沙抢劫,而从来没有遭遇过抵抗。

外公一看到土墙外显现出了一颗陌生的人头和一杆标直的枪管,想也没想就抬起枪口朝那颗头颅放了一枪。这么近的距离外公那么一个优秀的猎手怎么有可能失手呢,那一枪准确无误地打中了那个土匪的太阳穴上方。

与平时打猎不同的是,这一次外公没有听到他自己的枪声,他只是在一片升腾而起的蓝色烟雾中看到那人的头颅上开出了一朵很大很艳丽的血花。那朵血花在开放之后差不多有一半越过土墙溅到天坪里来了,外公甚至感到他的脸上有了星星点点的热度。外公想这人怎么会比野兽的血还要多,要有劲一些,飚得那么高那么远。

外公一下子也愣住了。

听到枪声,土匪们马上围了过来,外公听到土匪们呱呱的叫喊声和踏踏的跑动的脚步声,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他知道他闯祸了,立即就往屋里躲。塔沙人躲土匪跟走亲戚不同,出门时都是从不关门落锁的,就敞开着。土匪来怎么锁也没用,一脚踢烂了还得费木料修整。

外公刚一关上大门,用大木栓杠死,外面的土匪已经倚在土墙上朝他放排枪了。幸亏土匪们手里也是自制的土枪,打不穿那块薄木板做的大门。外公就躲在窗户下反击。由于外公一枪一个准,他的枪一响,就得有一个人的头颅上开出一朵很大很好看的艳丽的红花,土匪们也不敢贸然冲进去。其实外公放过一枪后,填药、装弹的时间很长,差不多要有一分钟之久,土匪们完全有机会利用这段充裕的时间冲进屋去活捉了外公。外公自己很快也想到了这一点,他感到这个游戏不好玩了,再玩下去他就必死无疑。时间长了土匪中总会有人想到利用这个空隙的。外公想到了跑,他从后窗跑进了屋后的那片树林里。一进树林,那里就是外公的天下了,他轻车熟路的,一下子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外公逃到山上后看到他们寨子里浓烟滚滚,他知道那些土匪们因为抓不到他就拿寨里的房屋出气了。外公从那天起也就不敢回家了,他翻过了几座大山,然后再转到沱江边,沿沱江到了凤凰县城。外公是在半年后才从一个塔沙乡亲那里知道他那天打死了三个土匪,土匪也烧光了塔沙几乎所有的房屋。他还知道了我外老太为了给他了结这桩三条人命的梁子,不仅花光了多年的积蓄,还卖掉了三千多亩上好的水田。据说仅黄金白银就被那伙匪徒拉走了整整一牛车。我老外太一摆平这件梁子,就吐血而亡了。他早在晓得外公打死人的那天就咯了一大碗血。

知道后外公也没有回乡去。那时他已经从军了,随部队开拔去了外地。

他这一走,就走进了整个“中华民国”的血雨腥风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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