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谭必文 通讯员 洪寿泉)2月1日,州税务局发布纳税服务提示,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建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州居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税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业务,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州税务局表示,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均可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的“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模块24小时自助办理。
其中,办理量较大的代开、领用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模块中点击“发票使用”中的“申请代开、领用”,完成在线缴税或提交领用申请,选择发票邮寄到家或选择就近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打印(领取)发票。
涉及面广泛的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可以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城乡居民办理社保缴费有三种自助方式,一是“湘税社保”APP自主缴费或替他人代缴费;二是通过州税务局官网的“社保网上缴费”页面自主缴费或替他人代缴费;三是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湖南省信用社(农商银行)、长沙银行、邮储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手机银行自主缴费。
如遇特殊税费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必须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可通过各县市区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