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 庆 通讯员 李 俊 田 斌)3月中旬,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堤监管所接到一起投诉,当事人罗某投诉石堤镇某品牌电器店销售的空调制热效果不理想却不予更换。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2019年7月18日,罗某在石堤镇市场旁某品牌电器店以4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1.5匹空调,使用后发现制热效果不理想,多次向店家李某要求更换未果。店家李某称:罗某房间过大,购买的空调功率较低,所以影响了制热效果,公司售后工作人员先后经过3次测试,不是空调质量问题。双方就房间面积大小、空调功率高低、售后服务保障三个问题争执不休。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另一方面电话联系永顺县某品牌电器售后服务站负责人,将此投诉及存在的三个问题进行说明,同时把相应的责任义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解。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劝解,最终罗某、李某达成一致协议:罗某退还2019年7月18日购买的空调;该品牌公司退还4500元至李某账户;罗某根据需要,以市场价格在李某电器店另购买空调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