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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7日

积极引导金融活水 助力乡村振兴纾困解难

郑 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这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湘西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拓宽乡村振兴资金供给渠道,满足乡村振兴多元金融需求,推动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

一、健全政策保障机制,提高服务可持续性

一是争取货币政策支持。要用好用活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可根据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合理确定再贷款期限、额度和发放时间,并加强再贷款台账管理和效果评估,确保其优惠利率政策切实传导至乡村振兴经济实体。要发挥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要打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组合拳”,争取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建设项目,探索发行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建设项目。

二是撬动财政资金支持。要建立金融机构涉乡村振兴贷款增量奖励等正向激励政策,引导州域内金融机构把吸收的存款主要投放州内各县市。要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明确全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更大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向“乡村振兴”倾斜。要建立由财政出资的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信贷投入给予补贴,对形成的贷款不良率进行风险补偿,引导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并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构建“财政+担保机构+经济组织+农户”联保模式,以“集中担保、分散使用”等方式进行担保,熨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风险。

三是强化农业保险保障。要引导保险机构到乡村地区设立网点,推动保险业务重心下沉。要积极借鉴兰考模式,鼓励全州各县市探索构建“政府+银行+保险”三位一体、“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四位一体及“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投融资平台”五位一体等适合本地的支农联动机制,切实发挥保险对信贷的支撑作用。要在做好传统中央政策性农险的基础上,引导保险业围绕特色产业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需求开发创新保险品种,增强农业保险吸引力;并加大保险对特色农业支持力度,扩大特色种植养殖的保险范围,使农险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二、加大金融资源倾斜,补齐薄弱环节短板

一是多举措推动金融精准扶贫。要积极向人行湘西中心支行争取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并用好用足扶贫小额信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满足贫困户生产、创业、就业、就学等合理贷款需求。要推动州内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各县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易地搬迁、生态建设扶贫等扶贫项目。要加强信贷产品和模式创新,采取“企业+农户+银行”“企业+合作社+农户+银行”等产业扶贫模式,解决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融资难题。

二是多方式引领一二三产融合。要坚持把一二三产融合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领域,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破解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短缺问题。要加大对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产业价值链上下贯通、充分延展,开拓农业多样化功能,促使乡村一二三产业纵向、横向、交互融合。要积极吸纳社会资本,组建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重点围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领域。

三是多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要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等新型金融机构,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鼓励涉农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生产性托管服务、土地流转和入股等方式实现规模经营。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规范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予与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有机衔接。

三、拓宽金融融资渠道,满足多样融资需求

一是创新涉农金融产品。要扩大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厂房和农机具抵押、优质大棚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支持涉农企业开展多层次金融融资。要开展绿色信贷,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交通、绿色农业、绿色建筑、乡村绿色改造等绿色领域。要借助“互联网+”,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乡村金融领域运用推广,并加强涉农信贷数据的积累和共享,增强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和管控。

二是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要扎实推进州内企业挂牌上市,及时把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荐纳入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通过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进行挂牌上市前的全面辅导,引导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改制、挂牌、上市梯次推进格局。要健全风险投资引导机制,引导风险投资基金投早投小,加大对初创期涉农企业、小微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引进战略投资,对涉农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经营产品,对这些企业进行扶持,逐渐做大做强,迈上资本市场。

三是活用债券市场融资工具。要根据全州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州内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并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支持州内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要积极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支持经营稳健、信用优良、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要对债券资金用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重点用于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乡村金融环境

一是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要完善支付服务市场,引导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丰富乡村支付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推广适合乡村实际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比如惠农卡、信用卡等,并依托村级金融服务联系点拓展特色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地区多样化支付需求。要推动移动支付向农村延伸,推广符合农村农业农民需要的新型移动支付产品,比如手机闪付与二维码支付等等。要建立激励考核机制,通过采取财政支持、税收减免、以奖代补等措施,对开展移动支付服务的主体、以服务点为代表的代理机构给予扶持。

二是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乡村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推动乡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要加强诚信文化的宣传,可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多个媒介开展宣传,可举办“征信知识普及宣传月”“征信知识进乡村”等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信用意识。要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明确界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标准,着力把湘西打造成一个“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之城。

三是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要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顶层设计,加强与本州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依法打击州内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共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要规范州内金融机构行为,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及时有效解决金融消费争议。要增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金融宣传力度,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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