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胜兰 刘悦淇)6月1日,经龙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验收,位于县检察院内的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正式运行。
据了解,该办案场所由龙山县人民检察院、龙山县公安局共同建设,场所分设“未成年人倾听室”“心灵驿站”等取证场所,场所的运行有利于司法机关能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证据调取、心理辅导等工作,切实提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下一步,龙山县检察院将依托“一站式”办案场所,积极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协商,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救助,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