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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养成规范佩戴 “一盔一带”的良好习惯

李进辉

近段时间,笔者行驶在吉首城区主要街道上,多次观察发现仍然有不少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人员,未按要求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安全带的现象。佩戴“一盔一带”是驾乘人员出行中最基本的防护措施,能有效防止和降低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损害程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连着你我他。近年来,州内各地都有发生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驾乘人员轻则受皮外伤,重则致残,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其中不少驾乘人员就是因为行驶中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带引起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据交警部门事故分析得出的数据显示,佩戴安全头盔可以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8%、88%。正确使用安全带并完全发挥作用的,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8%,翻车时可减少80%。可见,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带很有必要。

“一盔一带”是驾乘人员的救护神和生命带。因此,笔者认为,其一,广大驾乘人员应当养成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珍惜自己的生命,防止和避免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而造成的各类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其二,公安交警、路政、营运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加强宣传和劝导力度,运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正确引导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辆人员文明、安全驾乘行为的养成,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按照公安部最新发文,从2020年6日1日起,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地区纷纷启动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了你和家人、乘坐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让“一盔一带”成为安全出行的标配,为安全出行加一道防线,为平安出行筑起生命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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