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耀邦
《我的名字叫红》是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优秀小说之一。这是一部吸人眼球的小说,语言流畅,故事跌宕,让人爱不释手。
记得购第一本《我的名字叫红》时,是在湘西文史书店。书是经由店主人史金玉介绍的。当时我还不知道奥尔罕·帕慕克是谁,店主热心介绍,我就心头发紧,认定这肯定是一本好书,马上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打开塑封,错把封面包装当成腰封扔掉了。我素来不喜欢书籍腰封,觉得腰封根本就是广告,而且是强硬地塞在人家门把手上的广告,强迫主人在进屋时,必须看它一眼。
扔掉了包装封面后,才发现书籍“面子”上缺了点装饰或遮挡的物品,又才记起那封面其实是有着精美设计与美丽色彩的。尽管阅读的心情因此受到了影响,但《我的名字叫红》开篇就深深迷住了我。
于是,我的完美主义性格促使我又去湘西文史书店购买了一本《我的名字叫红》。这与买第一本的时间距离不到1个月。这一次,我像拾得了自己丢失的一件宝贝,尽管不必要地浪费了一点时间和金钱,但心里却是既满足又欢喜的。
拥有了两本同样的书后,反而读得慢了,阅读的“富裕心理”让人产生了懈怠情绪,难怪有人说借来的书才容易读、才读得快。
读完《我的名字叫红》后,我再次在湘西文史书店购得了《我的名字叫红》。这第三本是一本精装本,虽然出自同一家出版社和同一个翻译,但我素来喜欢精装本,于是又收藏了一本。爱书爱到情深处,好多人都会生出同“一本书收藏数本”这样的怪病来。
书终究是用来读的,我便又从头开始拜读《我的名字叫红》。
“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尽管我已经死了很久,心脏也早已停止了跳动,但除了那个卑鄙的凶手之外没人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在开篇第一章中,帕慕克就让一个被谋杀致死的人开口说话,而且用的是第一人称,这让人觉得好奇。这一段我读了不下5遍,觉得实在写得精彩。我以为接下来是描写人死后的生活景象,或者死人用一种办法为自己破案,最后揪出凶手,为自己报仇什么的。然而,大师就是大师,与常人的思维就是不同。
第二章,作者却让《我的名字叫黑》中的黑来叙述他的爱情与生活了。好像与第一章的描述毫无关系。再读下去,第三章,《我是一条狗》,则让人越来越好奇:这狗也以第一人称出场!让人读着读着,真有点又像进入了一个寓言的世界。
作者究竟在写什么?让人如入迷宫。
第四章,《人们将称我为凶手》。作者让凶手也以第一人称出场了。这时我们才依稀窥见该书可能是一部不同凡响的书,其中一定有许多别具一格的东西值得一读。
果然,后面陆续以第一人称出现的人与物,无论是一枚金币、一棵树、一匹画中的马、上帝与撒旦,都是围绕这一桩谋杀案而讲述的。
其实,这只是一桩与画有关的谋杀案。整部小说中出现的人与物自然都与画有关。首先,被谋杀者是一名画家,而谋杀者也是一名画家,破案者同样是一名画家;被谋杀者为什么会被谋杀呢?是因为画,谋杀者为什么要谋杀呢?也是因为画;为什么画会成为案子的焦点呢?是因为王朝主宰者要画家为自己绘画、使自己流芳后世,说到底还是因为画。这桩看似无头的案子,实际上紧紧与画联系在一起。就是该谋杀案最后告破,也还是因为一幅有缺陷的裂鼻马画。
整部小说共59章,由于都与画相关,小说理所当然描写了许多绘画作品,让人从中吸取了不少绘画方面的知识。而小说复调意识流叙事本身,也融合进了诸多绘画艺术的特点,如精细的刻画、细腻的描摹、透视的表现、色彩的调和等等,使整部小说形成了色彩的交响、线条的合唱。
“我听到了你们要问的问题:身为一种颜色是什么感觉?”
在第三十一章《我的名字叫红》中,颜色红这样问。颜色红还说:“我身为红色多么的幸福!我炙热、强壮。我知道人们都在注意我,我也知道没人能够抗拒我。” 红还自述“我无所不在。相信我:生命从我开始,又回归于我。”
可见,色彩也是有生命的,并且还拥有自己的灵魂。《我的名字叫红》在书中虽然仅占一个章节,但帕慕克之所以将书名取为《红》,而不取名为在多个章节中出现的《我的名字叫黑》或者其他,我认为这是这部小说以红色作为叙事底色的根本所在。至于红的其他象征意义,只有待读者进一步在字里行间去探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