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现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一审修改第一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讯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10号,邮政编码41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村民住房建设若干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xjtgx@126.com。
二、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大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可以查阅下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一审修改第一稿)》电子稿(网址:http://www.hnxxrd.gov.cn;http://www.xxz.gov.cn)。
我们将认真研究所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