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云 张 文)7月24日,经过吉首市社保中心前期的紧密核算,该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完毕并开始发放。按照2020年调整养老金的五项标准,该市共有17454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现增加。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首市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并于7月调整补发到位。
本次调整具体政策按照五项标准进行核定,定额调整每人每月普调50元;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4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同时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2019年12月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不含独生子女费、军转干部困难补助金等代发项目)标准提高1.5%;增加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为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且不足80周岁的每月再增加23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再增加34元;对艰苦边远地区(吉首市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为保证此次调资顺利进行,该市社保中心抽调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对调整后数据逐一进行核对,确保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