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楚怡 通讯员 王 尚)8月26日,记者从花垣县委编办了解到,花垣县率先完成制定印发12个乡镇“三定”规定工作,为后续优化基层治理水平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2019年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5个配套文件印发出台后,花垣县委编办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起草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按程序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完成印发《花垣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平稳有序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2020年7月,花垣县委编办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科学制定乡镇“三定”规定,合理配置乡镇机构编制资源,率先在湘西地区完成12个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印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层力量,标志着花垣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