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楚怡 通讯员 廖梦军)10月14日,记者从泸溪县检察院获悉,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泸溪县检察院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泸溪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依法忠诚履职,强化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基层联系院”“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