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浩 李 莉
天朗气正,万象更新,湘西大地上浩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在望!
风卷红旗,检徽熠熠,湘西检察在这场人民战争中以“检”之名,留下了坚实印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清财、治乱等多管齐下,持续向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发起凌厉攻势,全州政治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不断净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全州检察机关共有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4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5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州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肯定并推广。
高位推进、内外联动,齐心协力打硬仗
上下同欲者胜,以上率下者强。
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吹响后,州检察院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三年来,先后召开27次党组会、10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和3次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工作部署,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升温、不断深化。
欲群雁展翅,必头雁先飞。
全州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自觉把扫黑除恶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靠前指挥、研究把关、督促协调。严格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包案联点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全覆盖。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固担任鲁遥等16人涉黑案包案领导,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参加与公安、法院的工作衔接,研究解决该案事实认定、“打财断血”等审查难点,推动案件的顺利审结。全州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身先士卒,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涉黑涉恶案件,共办案64件,占全州涉黑涉恶案件总数的56.1%,其中检察长直接办案14件。
扫黑除恶是一场大仗硬仗,必须内外统筹、凝聚合力,才能全面打赢打好这场攻坚战。
全州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制度,实现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零障碍”。与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就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商讨。三年来,全州检察机关与监委、公安、法院等共召开联席会议160余次,就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补查、移送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有力推动了案件高质高效地办结。公安机关对其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全州两级检察院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74件,通过提前介入及时发现问题,引导、收集、固定、完善证据380余份。2020年9月,州人民检察院与州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湘西自治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实施办法》,将提前介入中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严字当头、雷霆出击,激浊涤恶扬正气
2020年7月24日,由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仕勇、王仕海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一审开庭。
该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非法采矿等40余起违法犯罪行为,致2人死亡,同时还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公职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
朗朗乾坤,岂容黑恶势力横行!
受理案件后,州人民检察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对该案涉及的18个罪名、138册卷宗、336张光盘进行严查细审,最终高质量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
经检察机关公诉,王仕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仕海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罚。
三年来,全州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15件374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0件567人。吉首市以田耿、张勇为首的“太平帮”,花垣县王仕勇、王仕海,保靖县周波,古丈县“向氏兄弟”,凤凰县“周氏兄弟”等一批涉黑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法律的严惩。正义的力量一次次如同春天的惊雷,划破惊心动魄的夜晚,迎来风清气正的黎明。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既要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更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州检察机关坚守法治标准,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实行提前介入、领导包案、专人指导、漏罪漏犯审查、“黑财”专项审查、检察建议等“六个全覆盖”工作模式,严格确保案件质量。三年来,立案监督13人,纠正漏捕9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0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0人次,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纠正不应当认定黑恶势力113人、应当认定黑恶势力6人。
2018年7月,彭中兴等8人因破坏生产设施被以恶势力团伙犯罪移送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涉及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又牵扯当地村落之间的矛盾。如若处理不当,就会造成重大影响。
保靖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证据标准,经审查后认为,该案系一起因谣言引发的个案,涉案人员都是普通村民,不符合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在破坏生产设施事件中,除彭中兴行为积极外,其他犯罪嫌疑人所起的作用较小,且认罪态度好,遂依法对除了彭中兴之外的其他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不起诉处理。
为保障办案质效,保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公安机关、案发地党委政府和村民释法说理,以法服人,得到了认同和信任,有效化解了多方矛盾,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逐案过筛、循线深挖,严办彻查破“黑伞”
在扫黑除恶的同时,必须将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连根拔起,才能真正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全州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制度,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有机结合起来,在审查批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中,注意审查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犯罪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共摸排移送“保护伞”线索50余条,移送其他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腐败线索119条。
州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仕勇、王仕海等人涉黑案中,先后向州纪委监委移送涉嫌“保护伞”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48条,花垣县原副县长杨胜望、花垣县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原所长龚志安等10余名国家公职人员被立案调查,其中7人被认定为“保护伞”,均被依法起诉并获有罪判决。
同时,全州检察机关切实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责。州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优势,抽调全州检察机关骨干力量,积极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发挥各自优势,紧跟办案进展进行应需补位、联合攻坚,实现 “扫黑”“打伞”同步推进。
2019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7件19人,其中“保护伞”案件14件15人。在州纪委监委的组织协调下,共同查办了花垣县委原副书记石治平,县委政法委原书记、县公安局原局长张自政等7人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徇私枉法等罪案。
财源犹如“血源”,是黑恶势力得由小到大、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
全州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打财断血”,让黑恶势力无以为继,从经济上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三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提出监督意见90条,对20件涉黑涉恶案件提出财产量刑建议,涉案金额2亿余元。
在办理鲁遥等16人涉黑案中,州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对该组织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该组织通过挂靠其他建筑公司,多次串通投标中标工程,攫取了巨额非法利益。专案组遂指导公安机关向相关公司追缴违法所得,成功追回工程款200万元,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边打边治、紧盯源头,正本清源促长效
扫黑除恶,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
对于扫黑除恶,不仅要打准打狠打深打透,更要重视从问题的源头入手,靶向发力,通过“标本兼治”,从而实现“常治长效”。
时间回溯到2019年初,吉首市检察院扎实履职,将“忠义堂”“天地会”“湘西一把火”“起水小分队”等一批恶势力团伙绳之以法。然而检察官在办案中沉痛地发现,这些恶势力团伙有不少成员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的问题突出。
治标更要治本。
对此,吉首市检察院组织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案发地、犯罪嫌疑人所在乡镇、学校等地区开展调研,深刻分析案发原因及背后存在的家庭、学校、社会问题,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向市教体局、文化局发出检察建议,获得吉首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9年4月,吉首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防控网络,有效促进了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建设。
“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作出了突出贡献。”省人大代表、湘西州慈爱园园长张薇为检察机关“点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州检察机关坚持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主动融入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针对涉黑恶犯罪多发的地区、行业、领域,深入查找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
为确保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州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要求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全覆盖,并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和格式内容,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州检察机关共发出行业治理类检察建议89份,被建议单位全部回复并完成整改。
此外,全州检察机关还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对乡镇、村、社区基层组织干部的专项排查整顿以及换届时期候选人的资格联审。2019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协助对人大代表进行资格审查305人次,协助审查村干部任职资格7985人次,共计发现20余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均及时向当地人大和组织部门进行了反馈。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
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已然胜利收官,常态化的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全州检察机关正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持续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