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祖雅
仔细想想,用过的手机有多少,确实没有去记个数字。但我听讲座、学习和写作,都是在手机上完成的。
第一次买手机,是在福建的莆田,花了六百多块钱买了一个老牌子,这种机子除了能够打电话,就是发一点信息。一个月挣个九百多块钱,到手机上玩玩,比自己的生活费都还贵。但它耐用,一直到出了智能手机,老牌子还是好的。不过嫌它丑,给“高价回收”的铺子,卖二十块钱都没有人要。它也许还在家里的某一个地方,没有扔它,也不会再去有意地看看它了。
后来用智能手机,也没有买高档的。用不得了,就不要了。甚至卡得我不耐烦了,一下摔成碎片,就丢垃圾桶里。但每一部智能手机,都成了我的简单电脑。我在上面浏览网页,听老师讲课,又在下载的邮箱里写一些有用没用的作品。有的用一年,也有的用半年,不行了,就换。
买手机,我也网购过。最倒霉的一次,是在广告上看到消息,说那个东西好,寄到了就付钱,我就订了一个。邮电局通知我去取也是有言在先,说不要可以退回去,但是不能拆开看的,拆了就要付钱,因为那样他们就不能退回去了。我想这也没有什么,买了就买了,人家的信用,也不要那么低估。结果买的这部手机,说明和广告词一样,可以无线上网,可以打不要电话卡的电话。我到网络上一连接,它就像砖坨子一样,叫人无语,送给别人玩,都嫌压手。
最难堪的,是在广东的一个地方。那家手机店天天搞活动,店面修饰得像婚庆一样。逛到那里,被“营业员”的吆喝拉住了前行的脚步。他们说,三千元的手机,现在活动期间只要499元。这场面,我和许多不明白的人,都套进去了。进去了,他们要交钱了就给货。给500,不找一块钱,给六百也不退。给钱的时候,他们再拿手机。钱给了,却拿出一大叠单据,要求签字。一问才知道上了当,手机是499元,可有2900元的话费必须买单。我不吃这一套,左谈判,右谈判的,最后还是补交了一千块钱,一千五买了一个杂牌手机,用了不到半年,就滚了它的蛋。令人解恨的是,这个所谓的连锁店,最终被查封了。
两年半前,我花一千二百块钱,又买了一个手机,一路用过来,不曾想它却为我创造了一个奇迹。我用它听老师的讲座不下600个小时,看电视剧无数,还用它写了两百多件作品,上刊发表的,也有一百多件。而今它却老化了,很卡了。每天微信接受的信息几百条,打开东西,又很慢,有时候,在半路上死机了。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内存不够,不断地清理,把QQ好友都不知不觉一下清理掉了,微信上的朋友也掉了,还真不好和人家解释。每清理一次,也能好用一段时间,渐渐地,半个小时也好用不了了。以前充一次电,可以用十几个小时的,现在四个小时都用不上了。
我又买了一个新手机,可是那部陪我很久的手机,我却舍不得扔了。哪怕只剩一个部件了,我也要保存起来。值得珍藏的东西,比在用的过程,都要令人觉得美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