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麻垣杰 通讯员 易 瑜)2月25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吉首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明汉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才金、石耀华、杜晓勇、高文化、高湘文,秘书长文武斌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规范化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代表补选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副州长吴凌频,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卫兵,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谈固,州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8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和5名州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