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危心睿)4月19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中医院原院长张某受贿罪一案。永顺县委党校组织2021年中青班40名学员参与旁听。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某作为永顺县中医院原院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销售商回扣款40余万元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基于犯罪事实和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无异议。庭审结束时,被告人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日宣判。
该法院此次邀请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旨在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达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和审理一案、警醒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