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向劲松 杨崇明)1月至今,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开展经营和质量检查。特别是对新冠疫苗流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新冠疫苗的安全。
按照省药品监督局统一安排部署,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94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30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06家,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360家,整治安全隐患148处。联合州卫健委对吉首市新冠疫苗流通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安排部署新冠疫苗流通监管工作。部署农村药品专项整治和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相关单位已开展自查。
开展检查工作以来,立案1件,销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2种次,220盒(瓶),金额2270元。
这次检查,进一步提高市场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有力地保障人民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