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尊 麻冬先
近年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第六检察部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务公开机制,结合该院“启明工作室”检察服务线上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及时为群众解决司法诉求。
异地阅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好,您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就近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6月17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工作人员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收到来自广东省佛山市某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函。因受广东疫情影响,该律师事务所吴律师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其代理人饶某某盗窃案件进行异地阅卷。
当天下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便接到了来自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双方就协助办理吴律师异地阅卷的申请、转交和电子卷宗反馈等具体环节进行了沟通。第二天上午,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上审核及委托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现场审核双重方式,在审阅完成律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通过检察机关内网邮箱将电子卷宗加密传输至南海区检察院,由南海区检察院协助依法对律师身份和相关阅卷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后,将包装好的电子卷宗光盘交于申请律师。
此次异地阅卷,及时解决了吴律师对疫情期间来往不便的担忧,为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保证了诉讼程序履行的合法有效,收获了吴律师的“点赞”。
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暖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司法职责。
去年12月11日,吉首市镇溪街道72岁的城市特困户龙某某来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申请司法救助。该院第六检察部随即向业务部门了解原刑事案件的事实,入户走访龙某某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得知龙某某小儿子2004年被人杀害,大儿子因病在医院治疗,女儿已病故,他本人无劳动能力,家庭条件非常困难。随后,检察干警通过走访社区、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查阅龙某某相关资料。在核实了龙某某生活现状及民事赔偿的情况后,该院决定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保障司法救助过程公开透明,去年12月15日,该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对该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承办检察官的介绍后一致认为,龙某某符合救助条件,应当对其开展司法救助。今年1月20日,该院为申请人龙某某拨付了5万元救助金,为刑事案件中无法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家庭带去生活的希望,传递了法治的关怀和温暖。
检察为民支持维权获赔偿
“感谢‘启明工作室’依法支持我们维权。”6月9日,在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启明工作室”,一起民事案件原告代理人向检察人员送来了“检察为民办实事、支持维权获赔偿”的锦旗,对检察机关关注群众利益,支持当事人依法维权表示感激。
“我想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问哪个部门可以受理?”“您好,能否将您的情况简要讲一下,我们将根据您的诉求转办至相关部门,另外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回复结果。”5月18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启明工作室”接到一起申请监督的来电。第二天,该当事人得到答复,此案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于是,该当事人找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启明工作室”,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通过审查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承办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被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遂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在法庭上,承办检察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法、理、情的角度充分论证了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理由,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支持起诉意见,认定被告方有过错,判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5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作为检察机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部门,该院第六检察部秉持“执法为民、阳光检务”的工作宗旨,对群众信访事项实行“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访累”。今年来,该部共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9件,重要案件信息31件,公开法律文书189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0件,程序性答复率100%。下步,该院将进一步擦亮“窗口”,着力优化提升检察对外服务,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