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进 龙野)近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州交警系统第二季度执法质量考评会。会上,通报了我州2021年上半年的执法质量水平,解读了常用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违法内容、违法条款、处罚条款等内容,要求执法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开具法律文书的时候,把违法条款和处罚条款不能混淆。
会议对我州交警系统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细化执勤执法办案流程,注意执法全过程的每一处细节,依法履行办案流程,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二是要在执勤执法及应急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完善执法办案证据采集工作;三是规范案件制作流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勤执法活动,认真规范填写法律文书,杜绝出现不按规定时限、程序、内容制作文书等现象,真正提升我州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