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 莉)“感谢检察官阿姨,我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近日,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杨某某对吉首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承诺,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好好学习。
据了解,杨某某是一名初中生,在经历了被几个社会青年抢劫手机后,因年少不懂法,便伙同同伴开始抢劫他人手机,后被吉首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今年7月,吉首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对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考察时得知,杨某某从5月开始又与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走在一起,已一个多月未去上学。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及时将杨某某通知到司法所报到,并专门与其开展了一场语重心长的交心谈话。检察官从发挥自身体育专长、认真学习知识、避免因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心怀感恩之心等多方面教育、引导杨某某,从法、理、情多角度开展释法说理,对其触动很大。最终,杨某某表示愿意继续回校上学。
帮扶教育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重点,旨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明纪守法、预防再犯罪。近年来,吉首市检察院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特点,不断创新举措,制定个性化教育矫正方案,强化检察监督,将人文关怀引入监督行为中,帮助未成年社区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放下思想包袱,重树信心、回归社会、重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