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石立新 通讯员 黄玉萍)8月27日上午,古丈县群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监督见证下,为67位农民工现场发放工资12.5万元。该县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查看工资支付台账等方式确定该公司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也是该县劳动监察部门在秋季开学前采取行动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的一个缩影。
该公司现有茶叶380亩,主要生产经营茶叶,负责收购和销售附近村民的柑橘、猕猴桃等农产品。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一直来,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用工,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
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该县劳动保障部门以《条例》宣贯为抓手,先后制作《条例》宣传手册3500多份,通过开设专栏、摆放宣传展板、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例》宣传,进一步增强用工企业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