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天宇)“感谢法院,帮我拿回了钱。”9月15日,75岁的申请执行人刘某一次性领到了3.5万元的还款。这笔拖欠了3年的款项,在刘某向龙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迅速执行到位。
2018年8月14日,被告张某和田某因开办采石场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刘某借款6万元。后刘某因生活困难,多次向被告追偿借款本金,均遭到拒绝。今年2月,在龙山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告刘某和被告张某、田某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田某自愿于6月30日前分批次还清所有欠款。期满后,被执行人张某、田某以多种理由推诿,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刘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通过多次讲解拒不执行的后果和法院将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张某、田某最终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9月15日,刘某拿到了最后一笔3.5万元的还款,此案宣告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