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 娟 李 童)11月1日 ,泸溪县潭溪镇小陂流村村民陈绪万手持锦旗来到泸溪县公安局潭溪派出所,一再感谢民警对他的处罚和教育。这超出常理的行为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近日,陈绪万在驾驶三轮摩托车下一个长坡时,车子右后轮突然脱离车身飞了出去,导致摩托车无法控制径直朝内侧路坎边撞去。只听“嘭”的一声,陈绪万的头部撞到了路旁的废弃水泥柱上!一阵头晕目眩,陈绪万心想:完了!几分钟过后,他缓过神来,发现自己戴了头盔,头部竟毫发无伤!摘下头盔一看,赫然裂开的一道长缝让人触目惊心。
“如果当时没有这个头盔保护,后果还真是不堪设想啊!”提起这件事,陈绪万仍心有余悸。在跟笔者交流过程中,他称之前因未戴头盔被潭溪派出所民警劝导过几次,还交了20元的罚款。为了避免再被处罚,此后,他每次驾驶三轮车都会主动戴上头盔。没想到此次事故发生时,正是这个习惯挽救了他的生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抓好安全风险防控,泸溪公安积极推行“队所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全面启动派出所管交通安全工作,并根据县情实际,制定了“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开展一次宣传教化、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五个一”工作机制,破解了农村地区基础薄弱、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山高路险、坡陡弯急等交通难题。自9月出台“五个一”工作机制以来,该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3.3%,受伤人数同比下降34.5%,死亡1人以上案件零发生。(本文图片由 泸溪县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