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春华)近期,永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摩托车的结构特殊,所以摩托车摔倒、撞击的情况发生时,受伤最严重的是驾乘人员的头部。头盔是骑乘摩托车时保护头部、缓解冲撞受伤很重要的保护工具,不佩戴或不能正确佩戴头盔骑乘摩托车是很危险的行为。
据了解,当摩托车以每小时4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驶时,一旦发生碰撞,驾驶员的头部将受到相当于2000—6000公斤的冲击力,当摩托车以每小时6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驶时,最大冲击力可达到12000公斤。而人的头部最多只能承受454公斤左右的冲击力。可想而知,如果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那么后果该有多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