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莫有兵)近日,司法部为表彰全国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及796名同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我州凤凰县司法局落潮井司法所和龙山县司法局水田坝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近年来,州司法局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突出问题导向,找准短板弱项,抢抓机遇,多措并举,把建好建强司法所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基础保障和工作机制“三个建设”,努力实现“机构健全、人员充实、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发展目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