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璜蓉 石云海)11月9日,保靖县人民法院联合吕洞山镇政府,依法对夯吉村两起排除妨害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该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
申请执行人龙某舟与被执行人龙某刚土地确权纠纷一案中,2020年龙某舟就争议土地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龙某刚停止对龙某舟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的侵占,并自行清除种植在该土地上的种植物。申请执行人龙某松与被执行人龙某富相邻通行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因通行权发生纠纷,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龙某富清除道路上的石块等障碍物,恢复道路通行。两起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两案双方均系邻里关系,执行法官本着妥善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和谐的原则,对被执行人龙某刚、龙某富做了大量调解工作,耐心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争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但均未能达到效果。为彰显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靖法院决定对该两起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各司其职。警戒组立即拉起警戒线,设置警示牌;行动组动手清除被侵占土地上的种植物以及道路上的障碍物;稳控组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安抚,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当日,两起案件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