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一)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车站(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码头、飞机场、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招待所)、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药店(房)等室内场馆,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以下防控要求:
1、低风险地区
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
(1)储备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人员体温和症状等健康监测制度。
(2)对进入以上重点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尽量配置智能化电子测温设备)、查验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戴口罩。
(3)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3个小时消毒1次)。
(4)工作人员应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
(5)车站(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码头、飞机场、健身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招待所)、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药店等室内场馆,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等重点场所要设立临时隔离点,发现发热及有新冠可疑症状、及红黄码人员,立即实施临时隔离,马上报告属地县市疾控机构,并协助做好就医或隔离转运工作。
2、中高风险地区
(1)发生本地疫情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国卫明电[2021]535号)要求,根据传播风险的高低,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科学划定社区防控区域,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2)各类重点场所应停止营业或开放。
3、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执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