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全媒体记者 向晓玲
自暑期以来,泸溪县借力高科技无人机开展巡河,开启了巡河工作新模式,融合各方机制,着力守护好一江碧水,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喜人态势。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布全局
河湖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
7月12日,潭溪镇大陂流一组峒河岸边挖机轰鸣,将峒河边堆放的近100方土石方全部清理,提前20天完成县河长办交办的整改任务。
烈日下,达岚镇的浦溪河道里,镇政府干部组成小分队正在河面上清理生活垃圾,这也是河长制工作问题交办清单之一。
今年来,泸溪县将全县河长制落实落地,把河长制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推动河流保护治理向纵深发展。颁发了《关于泸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六项制度的通知》《关于泸溪县全面建立河长制验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级河长和部门职责,细化措施。同时,强化督查,突出短板导向,加大对县直成员单位和乡镇河长办日常考核、通报力度;按时完成问题整改,以最严标准、最实作风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自2020年以来,县、乡、村三级完成巡河7348次,高质量完成省、州交办25个短板整改任务。同时,县河长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暗访,通报整改情况,共督查交办4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依法取缔了4处非法码头,创建“样板河”11条,武水河段被评为全省“美丽河湖”,1人获得“省优秀河长”光荣称号。
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强推进
“沅江禁止钓鱼,你们的渔具要没收……”近日,泸溪县浦市古镇沅江边,由浦市镇河长制办公室和派出所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沅江边巡逻执法。
为进一步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落实“十年禁渔”,泸溪县出台了《沅江泸溪段、武水泸溪段10年禁捕方案》,开展护渔巡查3520次,销毁专业渔船和“三无”渔船198只,立案处理26件。全县目前完成全部专业渔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收回牌照130块,销毁专业渔民网具5365公斤、拆解专业渔民渔船150艘,全面完成“三无”渔船的取缔任务。
同时,大力开展全县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和釆运砂船监督管理。取缔沅水干线泸溪县境内14处非法码头,拆除4处有机械设备的砂石码头。大力开展河库“清四乱”行动,依法关停2家采砂权拍卖受让公司;依法取缔五强溪库区、沱江河溪电站库区重点水域网箱养殖,拆除网箱337口、拦网8440平方米;加强坝前垃圾整治和河道保洁,每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聘请保洁员1283名,常态化开展河道及水库垃圾清理等工作。
此外,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污染。全面完成了7条县级河流和4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编制方案并整治到位;对沅江、武水等16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50.6公里河段进行划界。完成243处取水工程整改提升,对“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督促协调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目前洗溪镇已率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县境内水质均达到Ⅱ类以上优良状态。
多措并举,部门联动聚合力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泸溪县将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狠抓制度落实,全面深入巡、管、护、治等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河长制课程进党校、学校为抓手,编制了《泸溪县各级河长日常监管巡查工作手册》,规范了各级河长日常巡河巡查,强化河道自治整治双轨并行制。把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范畴,细化推行村级河道警长制,严厉查处“四乱”和非法捕捞行为。
建立司法部门联络员制,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加强与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明确河道警长参与河长制工作,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并设立检察联络室,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督促依法准确履行河道、水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还建立了泸溪、辰溪两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湘西与怀化地区对沅水共管河道的执法。
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张贴横幅标语,开展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水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提高公众爱河护河意识。引导组织“民间河长”“河小青”“河长助手”等参与河长制工作,开展志愿者净滩等活动,全面提高群众护江护河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亲水爱水、建设幸福河流的良好氛围。
再绘宏图,绿水青山景更美
目前,泸溪县紧扣河长制工作要点,把河长制工作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倒逼河长“真履职”,以各级河长的履职尽责来推动河长制实现“有名有实”。
全县推行乡镇借力高科技开展巡河,每个乡镇解决5000元经费购买无人机,并对无人机巡河操作技术进行了专业培训,开启了巡河工作新模式,加强了河库日常监管。
以河库保洁、清理四乱两项工作为重点,对全县的123条河流、141座小(Ⅱ)型以上水库、629口骨干山塘进行保洁、四乱清理。以乡镇为单元,责任压实到每一个乡镇河长,确保河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壮丽景象。并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年内将完成武水左岸联盟段和能溪河五里坪段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做好梓林溪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