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陈廷亮 图/本报全媒体记者 石 流
中国古代的市场有“市、集、镇、墟、场”等多种称呼。湘西人则把在固定地点和固定日期的墟场叫“赶场”。集市贸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出现的一种商品交换形式。在我国,集市贸易产生较早,可追溯到四千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开始出现,以物易物的最初贸易活动随之产生。《周易·系辞下》记载:“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史记·平准书》(集解)中说:“古人未有市,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这说明早期集市贸易是人们常于清晨到井边取水,顺便携带各自家中剩余产品,在井边与他人交换。这也就是“市井之人”一词的来历。《周礼》记载:“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这说明西周时期,官方便对“早市”“午市”“夕市”就做了规定。西汉时长安城就有了在槐树下定期交易的集市。北宋汴京(开封)相国寺庙会“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
我国早期农村定期集市贸易的发展定型是以南北朝时期逐步演化而成的北方的“草市”和南方的“墟场”的涌现为标志的。唐宋时期,南方农村的定期集市即墟场有了空前发展。《宋会要辑稿·食货·十七》说:“岭南村墟聚落,间日会集裨贩,谓之虚市。”同书《食货·十八》又说:“乡落有号为虚市者,只是三数日一次市合。”北宋人钱易所撰《南部新书》云:“端州以南,三日一市,谓之‘趁墟’”。吴处原《青箱杂记》载:“岭南谓村市为虚……盖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而岭南村市,满时少,虚时多,谓之为虚。”因“虚”与“墟”,故至今南方多地仍将乡村集市谓之“墟场”。此外,农村集市还有许多别称,如“亥市”“村市”“山市”“野市”“子市”“庙市”“草墟”“村墟”“水步”“山步”“道店”等等。各地农村集市都有约定成俗或官定集期,有二日一集、三日一集、五日一集、六日一集、十日一集等。人们定期前往农村集市进行交易,谓之“市集”“市合”“趁墟”“墟集”“赶场”等。
上古时期,湘西地区虽被视为“蛮荒”之地,土家族苗族先民也多是处在“民喜渔猎,不事农耕”,“渔猎养生,刻木为契”的原始渔猎经济状态。但自从战国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实行羁縻初郡制度把湘西地区纳入到中央王朝的管理之下,湘西地区的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从考古发掘出土的湘西地区这一时期的大量钱币推测,秦汉时期湘西地区的土家族苗族先民剩余产品的互相交换已经开始,出现了以钱币为交换媒介或等价物的集贸市场——墟场。此后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湘西地区的墟场贸易一直在缓慢发展,特别是唐末五代彭士愁为溪州刺史时,特别重视发展生产,“春夏则营种”。其势日渐强大,后晋天福四年(939),与马楚政权发生溪州之战,次年,双方议和,订立盟约,铭于铜柱,即“溪州铜柱”。从此,“本州赋租,自为供赡,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业。”此后五百年间湘西地区政治社会相对稳定,社会经济得以发展,墟场贸易得以复兴。宋代继续封彭氏为溪州刺史,湘西地区的社会生产力继续发展,出现“女多于织,户多机声”“含哺鼓腹,乐享升平”的繁荣景象。与此同时,湘西墟场集市也有了长足发展。如南宋绍兴年间,溪州刺史彭福石宠新建治所于福石城(今永顺老司城),方圆数里,城有四门,内有五巷五街,所谓“城内三千户,城外八百家”。每逢赶场,万众云集,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进入到元明清初土司制度时期,虽然亦有“蛮不出峒,汉不入境”的限制,但在土司制度下,湘西地区的社会经济还是在缓慢发展,各地的墟场贸易还是较为活跃。如“湖广永顺之里耶(今龙山县里耶镇)等处与川省连界地方,素产焰硝,土人以煎熬为业,外省小贩多以布盐杂物零星换易,运至槐树地方分发,而私贩者即与此处催船装载,分往各地发场。”
清雍正年间在湘西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结束了沿袭八百余年的土司制度,清政府在湘西设置州县和直隶厅,委派流官统治,革除了土司苛捐杂派,实行统一税制,颁布了一系列奖励发展经济的政策,加之境外“客民”大量迁入湘西,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技术,客观上促进了湘西经济的发展。农业方面,耕地面积扩大,粮食产量增加,棉、麻、油桐、油茶、茶叶、药材等经济作物普遍种植;手工业如纺织、制陶、雕刻、印染、碾坊、榨油、采矿、冶炼技术都达到了很高水平。出现了“百务咸兴,于是改石之工,攻金之工,砖植之工,设色之工”,达到了“一切匠作,莫有不会”的程度。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加之废除了土司对商人进出勒索的限制,货畅其流,邻近各省甚至福建、广东的汉族商人也纷至沓来进行购销活动,商路分水陆两路,水路由沅水、酉水达永顺府,陆路由桃源、澧县可达保靖、龙山,湘西地区的商业贸易空前活跃。各府、厅、县所在地与水路交通要道的集镇,已成为商旅四至、百货聚集的重要集贸市场。古丈的罗依溪,永顺的王村,龙山的里耶、龙头等在乾隆年间都已发展成为水陆交通兼备的大集镇。古丈厅已出现油商兼营钱庄,龙山县以北的牛丁成为牛的主要集散地,“川贵牛只聚集,陆续驱至。自长(州)、常(德)以及长沙,大半从此市去。有市自桃源者,亦此间贩去者也”。各地乡村的集市贸易也相当活跃,交易以金属农具、布匹、桐油、茶洞、生漆、盐、碱为大宗。仅古丈厅罗依溪的油、碱交易每年达数万金,占整个交易中商品额的十分之八。城乡物资交换,各地乡村的墟场集市贸易也相当活跃,墟场“或期以三日,或期以五日,其交易之区,日场亦有以市镇街店称者。”据史料记载,当时湘西墟场已发展到60余处,但多为十日一场。如永顺县“王村市,在县南,离城九十里,上通川黔,下达辰常诸处,为永郡通衢,水陆码头……西坝湖,在县东南,离城八十里,为永定大庸各路往来要区,人烟辏集,田壤环绕,客民列肆其间亦永境中宏敞者。列夕,在县西,离城八十里。自王村以上进猛峒小河,往来行舟多泊焉。民居落列,商贩聚处,桐油、香油、茶油、棓子药材等货,于此收买,亦要区也。十万坪,在县东北,离城八十里,为桑植要道。居民稠密,商贾往来,田土膏沃,远山环秀……旦武营,在县南,离城一百五十里,为乾州要道,逼近镇竿永绥各红苗,最为紧要……营房之外,数间,米盐布匹,贸迁有无,其值最昂,故货亦不缺。”“有集场于民苗接壤处,日中为市。苗人男女负载而至,与民交易,以通有无。其所重惟盐为最。”这说明在那时,乡村墟场有了一定的发展。
但到乾隆嘉庆年间,由于赋税加重和统治压迫加深,湘西各族人民生活难以为继,爆发了乾嘉苗民起义,历时20余年之久,在镇压起义过程中,湘西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这次起义被镇压之后,以傅鼐为代表的统治者实行民族歧视和隔离政策,加重了对苗区的封锁和军事威慑,强行阻挠苗族与其他民族的交往,湘西地区经济尤其是苗区经济出现严重倒退,与此同时,在战火蔓延的地区,许多墟场被夷为平地,苗区交界的墟场被取缔,或被严厉管制。湘西墟场的发育出现停滞或萎缩。苗区对外交易只能在清朝地方政权在苗疆周围设立的碉卡、营讯驻地进行,久而久之,许多哨、卡、兵、营、讯形成了集市。如凤凰的得胜营(今吉信)、总兵营(今山江)、鸦堡讯(今禾库)、长宜哨(今长坪),吉首的乾州、绿营讯(今大兴寨),花垣的茶洞讯、雅酉讯、吉峒讯(今团结)等。到同治十年(1871年),官府将场期由十日一场改为五天一场,且各集市场期互相错开循环,故称插花集,由此湘西墟场集市日趋活跃,到清朝末年,湘西墟场发展到154个,大场增至数千人,上市物品不断增多。清末至民国时期,各厅、县城已成为主要商市,农村墟场集中分布在水陆交通要道。此前墟场主要集中在陆路枢纽,但陆路运输全靠人力肩挑背负、骡马驮运,运量少,无法满足市场需要,不仅境外食盐、布匹、杂货难以运进,且境内桐油、药材、生漆、五倍子等特产也急需寻找境外市场,于是水路运输日益兴起。位于酉水、澧水、沅水河岸的里耶、洗车、王村、茶洞、罗依溪、浦市等,凭着一水之便,逐渐发展成为繁华墟场。当然,陆路墟场并不因水路墟场的兴起而衰落,相反,人们继续改善着交通条件和集市条件,使陆路墟场继续发展。如龙山的首善(今民安镇)、召市;永顺的龙家寨、石堤西;保靖的毛沟、水田河;花垣的吉卫、麻栗场;吉首的乾州、大兴寨;古丈的龙鼻嘴;凤凰的阿拉营(今阿拉)、夺希(今腊尔山)等。赶场人数少则数千,多则上万。1937年,湘川公路通车,湘西泸溪、乾城、永绥等县原有部分墟场逐渐向公路边拓展,一批新墟场如洗溪、矮寨在公路沿线兴起。抗日战争爆发后,外省各地大批机关、学校、难民纷纷涌入湘西,湘西墟场畸形繁华,城乡墟场猛增到222个,其中乾州、浦市、茶洞、王村、里耶规模最大,在当地均有“小南京”之称,可见当时之繁华。但抗战胜利后,外地机关、学校、难民陆续迁回原籍,湘西墟场日渐萧条。后因民国政府临近崩溃,社会动荡,湘西墟场发育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
总之,湘西墟场文化历史悠久,经历了孕育、萌芽、缓慢发展的长期历史进程。湘西墟场文化真正兴盛还是清代改土归流和“生苗”区“开辟”之后湘西被纳入到国家权力之下的必然趋势和结果,成为了城乡市场(乡村墟场、商业城镇集市、区域中心市场)和国内市场的一部分。乡场经济的发展,体现了湘西地区的土民社会从游耕经济向小农经济的过渡,乡场社会下的经济联系、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及其发展又是在“改土归流”的大背景下与乡村政治组织分布相吻合和治理模式相一致的,乡场社会下的文化表现和特征同样是在“王化”过程中形成的。清政府在大一统局面下委派流官进入湘西,携带政治资本与本地区崛起的乡绅和商贾等的民间力量结合,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面全面颠覆湘西土家族苗族传统社会秩序,使湘西土家族苗族人民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对国家的认同感,逐渐融入大一统的中华秩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