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保障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安全及合法权益,提高账户信息管理资源使用效率,提升银行结算账户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我行将对1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请下列单位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者,我行将视同自愿销户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请自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清单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