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全媒体记者 陈生真 通讯员 李琨 石 艳 喻根深)2021年12月30日,吉首市人民政府正式赋予吉首经开区160项市级审批服务权限。此次赋权内容涉及18个职能部门的160项行政审批服务权限,将进一步优化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目标。
本次签订赋权审批服务权限160项,包括直接赋权46项、服务前移68项、委托赋权30项、审批直报16项,基本覆盖园区经济发展所需事项。该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人防办)、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赋权单位分别与吉首经开区管委会签署赋权交接书(委托书)。
据了解,按照《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首市园区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涉及18个职能部门的160项行政审批事项,整体划转至吉首经开区管委会,采取“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的方式,由吉首经开区经济合作局统一组织实施。审批事项赋权至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后,将启用“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章”审批,全力打造审批时间最短、办事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园区办事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