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彭 宁 陈 昊
编者按: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湘西州考察,在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理念。全州上下牢记嘱托,艰苦奋斗,湘西州彻底摆脱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州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以首倡地的首倡之为推进乡村振兴在脱贫地区走在前列。近一年来,湘西大地涌现出不少推进乡村振兴的好思路、好办法、好做法,本报推出《乡村振兴的湘西实践》系列报道,记录见证这些努力与奋斗。
一条长约2公里的村组道路,拓宽提质施工涉及村民各类大小矛盾纠纷21起。不到半个月,以“诉源治理工作室”为平台,所有矛盾纠纷被妥善化解,项目顺利开工。
“短时间调解这么多矛盾纠纷,还零投诉、零上访,这在以前不敢想象。”2021年12月29日,永顺县芙蓉镇河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符光明感慨万分。他身后,是一条整修一新的村组道路,双车道水泥硬化,污水管网入地,28盏路灯实现全程亮化。
这场教科书般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实践,是永顺县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探索“诉源治理”的一次重要尝试。
成效如何,实践检验。
直面群众“矛盾纠纷诉求”
放在以前,符光明真不敢打这条路的“主意”。
这是社区里的一条“盲肠”路,终点在码头,沿线居住61户200余人,几乎一半是传统渔民。诸多历史原因与诉求,矛盾纠纷极易集中爆发。
但乡村振兴路上,他们不能掉队。2020年,永顺县统筹资金,对河畔社区后湾停车坪至车船码头村组道路拓宽提质。
看似简单的拓宽提质,其实情况复杂。
上世纪90年代以前,这条通向码头的路是永顺县城到湘西州府吉首市之间汽车轮渡必经之路。虽是泥巴路,但宽约6米,有两车道。90年代末,芙蓉镇大桥建成通车,轮渡退出历史舞台,这条路也逐渐寂静下来。沿路两旁村民的房子、围墙、花园、菜地等开始逐步前侵。
“此前差不多用了10年,才分两次完成路面硬化。”符光明回忆,“但按当时标准,村道硬化宽度只有3.5米。”
项目开工前,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摸底调查,按“双车道6米、急弯处7米”的路面宽度要求,涉及村民非法侵占道路矛盾纠纷共21起。其中侵占20年以上且需拆除损毁程度较大的有5起,其余多为10年以内临时性占道。
“毫不夸张,每走几步就面临要拆门、破墙、挖树、毁菜地等各种矛盾纠纷。”但符光明和他的同伴只能迎难而上。
2021年5月,作为乡村振兴联系后盾单位,永顺县人民法院派驻干警陈韶军到河畔社区担任第一支书。9月初,在全县23个乡镇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基础上,河畔社区挂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室”,结合乡村振兴探索“诉源治理”。
这成为撬动这次迅速高效“止纷息争”的关键之举。
彰显法律“速度专业权威”
“速度、专业、权威”,是符光明全程参与这次修路调解后的深刻感受。
“3天时间就完成第一起最难的调解,按以往经验如果走司法程序或‘两违’建筑强拆程序,最快也得3个月。”他感叹,“这就是速度!”
第一户是最难的“硬骨头”,其大门、围墙和部分院子非法侵占路面约30平方米,时间长达二三十年,院里还种有价格昂贵的金弹子树。家中最年长的老人80多岁,搬了张凳子守在院里坚决不让拆。
上门前,“诉源治理工作室”先开会。陈韶军从法律法规角度,符光明从村情户情角度,沟通情况,充分讨论,商定策略。最后统一思想,符光明站在支持村庄发展、爱护家族名誉立场,陈韶军则从占路行为非法和要承担相应后果等方面,分别去给当事人做工作。
三天内先后上门四次,这户村民终于表示“容我们商量考虑一晚”。第二天,就派代表来签订了《同意自行拆迁书》,承诺拆大门、破围墙、挖院子、移栽金弹子树。
拆让面积最大的一户率先签字表态,给调解工作开了一个好头。接下来,在陈韶军和负责联系该辖区的芙蓉法庭法律支持下,社区干部结合各家各户实际情况,按照“老问题老办法,新问题新办法,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的指导思路,对影响道路施工的矛盾纠纷逐一调解。
“调解涉及最多的是《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法、物权法等内容。随时咨询,随时交流,县法院和芙蓉法庭的同事们给了我坚强的后盾支持。”基层办案十五六年,陈绍军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适用经验。
“不仅有经验还有技巧。陈书记结合他办过的类似案件,给村民讲法讲理,既专业又生动,让人信服。”符光明总结。
村民信服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更信服法律的权威。
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又产生新纠纷,比如一处道路拓宽需占用某村民宅基地,社区提出补偿同等面积荒地,但又涉及邻居发生于上世纪90年代非法买卖此块荒地的纠纷……
情况复杂,工期紧张,为不耽误施工,在陈韶军指导下,村民双方共同参与,社区干部按照法定规范程序对现场证据进行书面固定,施工继续推进。
“这很像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先取证让交通恢复,再商量责任赔偿。”符光明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刻度怎么量,量尺怎么摆,照片怎么拍……都是陈书记现场指导,都是法律认可的权威有效证据。先修路,再依法依规补偿,村民也没了后顾之忧。”
就这样,以“诉源治理工作室”为平台,在法律护航下,这条约2公里的村道拓宽提质工程迅速推进,顺利完成。
一切为了“案结事了人和”
符光明总结的“速度、专业、权威”,也触动了田丽霞。
她是永顺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在基层法院工作30年,一直提倡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理念,坚持“案结事了人和”才是司法服务的终极目标。“案结、事了都是过程,最终目的还是人和,是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她说。
“案结事了人和”成为永顺县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目标与方向。
2020年9月,由永顺县平安办统筹推进,先后在灵溪镇、芙蓉镇等六个乡镇挂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由乡镇党委政府主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纵向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对接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等基层综治单位,覆盖各方调解力量,推出诉源治理“一二三”(一单受理、双向推进、三调对接)工作模式,探索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新模式。
2021年9月,永顺县23个乡镇全部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县城所在地灵溪镇城南派出所和重点旅游乡镇芙蓉镇河畔社区成立“诉源治理工作室”。
看看这一年多来的成绩单:由人民法庭牵头,各方配合,“诉源治理工作站”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6件次。其中,8·11万坪镇交通事故,向某等56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某小区装修工意外坠亡事故等一系列重大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妥善解决和化解,全县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1.7%。
参与其中者都感受深刻。
永顺县永茂法庭负责人何庆说,青坪镇党委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他仅用一天就调解好4起矛盾纠纷。他感叹:“从传统不告不理,到主动参与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看似增加法官工作任务,实际是从源头减少案件数量,更提高了司法服务的质量。”
永顺县城南派出所所长覃德邦,与县法院派驻干警覃长顺通力配合,4个月调解矛盾纠纷46起,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他感慨:“因为司法资源给力,调解更专业、高效、权威,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符光明也从中感悟,每一次矛盾纠纷调解,都是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实践,是为群众普法宣传的过程。“长远来看,这都是促进乡风文明、推进乡村振兴的法律支持与保障。”
“成本最低,成效最大,群众满意度最高。”永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向仍团对这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有深刻思考,“尝到了甜头,迈开了第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探索‘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院如何有效参与司法服务前端,把司法资源转化为服务基层的司法优势,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