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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0日

捕猎7只野生锦鸡 男子被判植树造林60亩

我州1案例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十大典型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1月14日,湖南省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其中,我州龙山县人民检察院诉田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据了解,2019年2月以来,男子田某先后6次使用猎套工具,在龙山县洗洛镇小坪村地段的山林中非法猎捕红腹锦鸡7只,并拍摄相关视频,所猎获的野生动物中有3只被其食用。通过田某保留的视频和实物,经聘请野生动物专家鉴定,其猎捕的野生动物7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专家认为,田某非法捕猎红腹锦鸡的行为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成立因果关系,资源损失费1.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4万元或者替代性修复环境植树造林60亩。2020年2月17日,龙山县森林公安局将田某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一案涉公益诉讼案件及时移送至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同年7月15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田某赔偿因侵权完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万元。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林地60亩或者承担修复费用4万元。判令田某以公开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11月3日,龙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田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万元,替代修复林地60亩或者承担修复费用4万元。田某以书信方式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判决后,田某的道歉信张贴到涉案地各村部,他的家人也在印家界自然保护区植树造林60亩并缴清了罚金和资源损失费。2021年4月,主管部门对其植树造林区域进行验收,成活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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