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吉平)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塔卧法庭协同砂坝镇诉源治理工作站、派出所、司法所,成功调解了2起纠纷。
74岁的刘某因琐事殴打同村80岁的刘某某,双方因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等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塔卧法庭负责人接到诉状后,认真甄别,认为该案两位老人争的是一口气,不宜判决处理,应通过诉源治理进行诉前化解,遂将该案分流至砂坝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去年11月,砂坝镇诉源治理工作站负责人与塔卧法庭负责人就双方矛盾上门调解,但未能达成调解。后经与双方当事人子女做工作,遂于今年1月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当场兑付了赔偿款。
另一起纠纷的当事人唐某与张某因买树产生矛盾,张某因过失导致唐某脚部受伤,后因赔偿事宜请求进行调解。面对当事人激动且对立的情绪,调解人员分头做工作,从法律规定、人情世故等多角度耐心细致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当场兑付了赔偿款。
2起纠纷顺利调解得益于诉源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协同各方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更快化解,不断增强老百姓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