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国
“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一位淘金者挣扎着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腿受了伤,脚淌着血,只能在沼泽中、丘陵上、小溪旁一点点地挪动。正当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这只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在这场人与狼的殊死战斗中,人最终获得了胜利,他咬断了狼的喉管,喝了狼血,到达了目的地……”
以上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里所描写的故事场景。这个故事曾经打动了千万读者的心,伟大革命领袖列宁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去世前两天还要听夫人克鲁普斯卡娅读这篇小说。
近日,当我一气呵成读完这篇小说,掩卷沉思,心中久久未能平静,深深地被那种强大的生命力所震撼。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其实多么渺小而不堪一击,生命也极其脆弱。但人类为何最终能够成为世界的主宰?并不是说世间万物被人类打败了(从种种迹象看,还有许多人类无法探知的领域),而是人类能够打败自己、超越自己,变得无比强大。
且看《热爱生命》中“淘金者”是如何战胜自己的:
他战胜了仇恨。当他的脚扭伤停下,向同伴比尔发出哀求时,却遭到了比尔无情地抛弃,“继续朝前走,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眼,一直翻过山顶,消失了。”他没有怨恨,反而给予了美好的幻想,“比尔会在那里等着他,然后他们一起划船顺迪斯河南下,一直来到大熊湖。”让他有了前进的动力。“他不仅仅要拼体力,更要拼意志,尽力让自己相信,比尔并没有抛弃他,肯定会在地窖旁等他。他不得不强迫自己这样想,否则根本用不着拼搏,早就倒下死去了。”即使后来他发现比尔死掉剩下一堆白骨时,他也没有幸灾乐祸,“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去吮吸比尔的骨头”。
他战胜了贪婪。开始,“他肩上背着用毯子裹成的厚重包袱”,因为金子的重压,他行动缓慢吃力。经过一段时间,他不得不舍弃一部分,“他非常理智地解开了扎着那个鹿皮口袋的皮绳子,从里面倒出大量未经加工的金沙和金块。他将这些金子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其中一份用一块毡布包好,藏在一处突出的梁子上,另一半又重新装回口袋里。”又过了一天,“到中午的时候,背包越来越让他感到厌烦,于是他又把那袋金子分了一次。这次,他直接把一半金子倒在地上,而到下午的时候,连剩下的那点金子也整个扔掉了。”试想一下,如果他嗜金如命,不懂得取舍,还会走出荒原吗?结果肯定被金子所埋葬。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古今中外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他战胜了恐惧。恐惧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荒野。“放眼望去,只看见不明朗的天际线,清一色的低矮山丘,没有树木,没有灌木,就连草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无尽、可怕的荒野。”“辽阔的旷野仿佛以无法抗拒的力量向他压了过来,摆出一副洋洋得意的威风模样,野蛮地要将其撕成碎片。”“来到山顶,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处低谷,其间空无一人,恐惧又一次袭来。”尽管如此,他还是鼓起勇气,步履蹒跚地继续前行。二是大棕熊。他“并没有逃跑,由恐惧而产生的勇气令他振奋起来,他野蛮地发出可怕的咆哮,宣告那种生死攸关、紧紧缠绕着生命根基的恐惧。”熊“被这个直立的、毫无畏惧之色的神秘生物吓坏了。”三是狼嚎与残骸。“它们的叫声在荒野随处可闻,仿佛将这里的空气编织成一张威胁的罗网,真实得简直触手可及。”看到被狼群猎食后散落的驯鹿残骸,他想象着自己也会变成这样一堆白骨,但他就不甘心死去。
他战胜了饥饿。起初,他只得吞嚼又苦又涩的沼泽地浆果,但“饥饿的痛苦是剧烈的,这种痛苦一阵阵地撕咬着他的胃。”以至于岩石划破了他的腿而没有感觉,“因为想吃东西的欲望是那么强烈,不可抗拒。”他像蛮牛一样吃灯芯草,睡眠中梦想着各式各样的宴席、酒会和可口的食物。后来雨雪使他无法生火,连热水也喝不上了,强烈饥饿感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东西的感觉。再后来,他终于逮住了两条鲦鱼,“将鱼生吞进去,吃东西纯粹是出于理智的动作,虽然并不想吃,但他知道要想活下去,就必须要吃。”他饿得头晕眼花,竟将四只刚孵出来的小松鸡“活生生地塞进嘴里,牙齿间发出嚼鸡蛋壳一样的声响。”为了求生,“他一直仅靠吮吸、咀嚼小驯鹿的那些碎骨头维系着生命。”“他张嘴咬下去,咀嚼起来,有时嚼碎的是骨头,有时是他的牙齿。”“就算手指被石块砸中,也并不会觉得很痛。”在他命若游丝时,一只病狼盯上了他,眼里满是饥渴,正贪婪地舔食着他留下的血迹。此时,“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
他战胜了懦弱。文中写道:“如果这是只健壮的狼,他倒觉得没什么。但是一想到自己要成为这样一只令人作呕、苟延残喘的病狼的腹中餐,实在难以忍受。”因此,他拼尽全力,“整个身子都压在了狼的身上,他双手的力量不足以把狼掐死,但脸紧紧抵在狼的喉咙上,嘴里满是狼毛。过了有半个钟头,他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慢流进喉咙。这味道并不好,就像熔化的铅液硬是被灌进了他的胃里,而将这铅液灌下去的就是他的意志。”病狼,其实是作者有意构造的意象,是主人公“他”内心懦弱的隐喻,人与狼的搏斗,就是人与自己内心的抗衡,他最终打败狼得以生存下来,可以看作主人公用顽强的意志战胜了人性的弱点而重获新生。
正如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已经放弃了,不愿再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里的生命不愿死去,一直鞭策着他向前。”又如作者题注:“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历经苦痛。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烂。”
由此,我又想到了《老人与海》的故事,一个老人战胜了强大的马林鱼,虽然最后除了得到自尊一无所获,但却将坚定的信念留给了年幼的小男孩。它诠释着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人都会随着岁月逐渐老去,但只要有一颗不屈的心,精神力量就会日益强大,战胜自我就能赢得对手。海明威 “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的名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要想不被打败,就要学会战胜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