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有兵 龙周平 韩艳玲
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突出多点发力建网络、多管齐下抓队伍、多元支撑强机制、多措并举广普法,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社会和谐稳定。
多点发力,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县建立了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
织密“大调解”网络体系。凤凰县建成以该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为核心,乡镇调委会为主力,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道路交通事故、旅游纠纷、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307个,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3年来,该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430起,成功调处4363起,调解成功率达98.5%以上。
培育“大调解”地方特色。该县以湘黔边界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建立“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把边界地区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3年来,边界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0余起。
充实“大调解”法治力量。该县发挥依法治县牵头抓总的职能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农村事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达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律师审核的目的,推动群众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模式,筑牢基层法治基础,涌现出小垅村、沙湾社区、大湾村、古双云村等一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基层人民调解充实了法治力量。
多管齐下,夯实人民调解工作根基
凤凰县坚持把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提升调解水平、夯实工作根基的突破口,从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多方发力,推动新常态下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该县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三年来,共培训调解员2000人次,参训率达100%;狠抓案卷评查,提升工作实效,出台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的工作方案,调解案件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制作卷宗,建立台账,实行一案一卷管理;规范阵地建设,优化调解平台,各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平台,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使得乡镇司法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多元支撑,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需求,凤凰县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深化诉源治理工作。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推进民事纠纷源头化解,提升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构建“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近年来,在诉调、检调、公调等“多调对接”的基础上,该县将调解范围向重大疑难案件、医患纠纷、拆迁、非正常死亡以及信访案件的调解延伸。目前,该县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多起。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该县司法局立足人民,搭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辖区内群众提供集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和质量。
多措并举,抓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该县司法局把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遏制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大事来抓,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处”转变为“事前防控”。
该县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创新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开播“法治在身边”电视专题栏目,采取本土方言和“情景剧”形式,通过律师释解涉案法规,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26次,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一系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主题活动,全力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特别是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主动作为,努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打造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品牌。三年来,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4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凤凰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重要抓手,奋力开拓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境界,实现新作为,为统筹推进法治凤凰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