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暂扣269台涉案车辆,其中男式普通二轮摩托车92辆,女式普通二轮摩托车106辆,电动二轮17辆,电动三轮4辆,正三轮摩托车30辆,小型汽车11辆,拖拉机5辆,轻型货车4辆(详细信息请到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询)。现将以上车辆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违法(事故)当事人、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携有效凭证于2022年6月1日前到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对涉案车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