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花垣县开展矿业环境综合整治,对铅锌浮选厂进行政策性关闭。部分浮选企业相继提起行政诉讼,后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限令花垣县人民政府重新制定补救措施。为尽快制定合法合理补救措施,按照花垣县人民政府与提起诉讼的相关浮选企业依法按程序共同选定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要求,特请相关提起行政诉讼的铅锌浮选企业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涉及诉讼范围的浮选厂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和建设审批、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审批、安全生产许可、项目纳税、工商营业许可等手续及土地、厂房、机械设备、附属设施等资产证明材料提交至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01室;逾期未及时提交相关合法证明材料的,依法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需提交相关资料的企业名单
联系人:刘国良;联系电话:15200779128。
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需提交相关资料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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