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 丽 舒 丹)近期, 州司法局、州民政局组织开展我州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验收工作。
此次验收严格按照“八个一”创建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重点地进行检查督促,力争使创建活动的部署更周密,典型示范村的落实更具体,并达到互相学习交流、共同进步提高的目的。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村容村貌、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翻阅法治创建工作档案资料、两委会议记录及工作台账,与村(社区)两委座谈、入户走访等,全方位对全州32个重点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进行验收,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我州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州内100个美丽乡村为重点,对标83个已创建的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突出示范建设质量,强化示范引领,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力争达标一批、验收一批、推广一批。下一步,我州将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落实激励扶助措施,努力营造民主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