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向文姣 杜梦瑶)5月13日,笔者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随着州本级行政事业性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工作推进会议的召开,我州本级行政事业性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工作全面启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清查处置全州闲置国有资产资源专项行动要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了《湘西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性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实施方案》,全面摸清州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底数和使用现状,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原则,加快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充分发挥资产资源效益,实现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提质增效。
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工作,以202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做到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通过单位自查、实地核查等方式,采取账内清查和账外清查盘点、社会举报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和其他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根据闲置资产资源特性和现状,分类盘活利用,对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资产划转移交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适宜调剂使用的资产按需调剂、再利用;适宜市场化处置的资产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适宜出租或已出租、出借资产公开招租;其他特许经营权等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按规定通过特许经营、市场化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