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施雨润苗 通讯员 郭其云)近日,凤凰县印发《凤凰县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
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介绍,《办法》将工业用地出让年期由50年出让的固定模式,转变为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用地模式。与传统工业用地出让相比,弹性供应出让年期更加多样,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原则上不超过20年。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采取租让结合方式供应的,单次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取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在办理项目核准、规划、建设、抵押融资等手续方面,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50年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权能。
该县试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通过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更加灵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初始用地成本将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