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 杰)6月6日,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天然气、液化气供应企业的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压力容器、燃气具及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进行安全排查整治。同时,花垣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城镇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在花垣县高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执法人员听取该公司负责人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燃气管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设备停启用以及定期检验等情况,并对天然气站内设备进行查验;在花垣县民安燃气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的气瓶充装现场,执法人员查看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是否充装“黑户瓶”、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未在本单位建立电子档案并附有信息识别永久二维码的气瓶以及钢印标识不清和严重损伤的其他不合格气瓶等情况。
执法人员在排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同时,督导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履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