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日前,省乡村振兴局分配了2022年度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我州获得1.0935亿元资金支持。
其中,古丈县获得的支持资金最多,为3770万元;永顺县获得2165万元,保靖县获得1651万元,龙山县获得1373万元,泸溪县获得978万元,花垣县获得711万元,凤凰县获得217万元,吉首市获得70万元。
省乡村振兴局指出,此次资金倾斜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发展;在对脱贫地区“扶上马送一程”的同时,继续单独切块资金支持非贫困县,推动均衡发展;对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予以奖励,同时支持相关重点工作。